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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法院:倾力执行让49名受骗群众领到退赔款380余万

  发布时间:2021-05-12 11:47:34



     “忠诚履职,人民至上”。日前,一起诈骗案件的受害人联名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用朴素的表达方式给予了法院干警最高的褒奖。

      据悉,2018年1月至6月,周某、钟某等8人利用网络软件假借炒“香港恒生指数”骗取虚假“亏损”和“手续费”,致使广东、西藏、青海、山东、湖南、辽宁、河南等地49名群众受骗,损失金额达1200余万元。2020年5月,经凤泉法院和新乡市中院两级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钟某等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十一年六个月不等。期间部分被告人退赔了违法所得。

     2020年9月,该案涉财产刑罚进入执行环节,凤泉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周某、钟某等名下的银行存款和网络资金共计130余万元。案情复杂,且涉及金额巨大,为尽快查清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确保受害人损失得到退赔,执行干警曹顺达一行马不停蹄又展开了线下的排查工作,辗转往返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调查核实他们的房产、车辆、股票、公积金等财产线索。

    为方便确定每名受害人的退赔数额以及手续办理,干警们一个一个打电话联系,在征得受害人同意后建立了微信群。在群里,执行干警耐心解答受害群众的疑问,疏导他们因被骗产生的焦虑心情,同时也将执行进展一一告知。

     经执行干警近半年的不懈努力,共执行到位3277999.46元。2021年4月29日,执行干警将制作完毕的案款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在受害人均无异议后,按照分配方案将案款一笔一笔发放给各受害人。

     曹顺达介绍,“被告人户籍地都在湖北襄阳、宜城、仙桃、枣阳等处,为了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应查尽查,一项不漏,使受害群众早日得到赔偿,不到半年的时间,我们往返不下4000多公里,提取被执行人名下股票,拍卖涉案财产,到当地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过程非常艰辛繁琐,但也为后续追缴工作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陆续收到执行款的49名受害群众非常激动,纷纷通过微信群表示感谢,并协商委托一位家住新乡市凤泉区的受害群众送锦旗表达心声。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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