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凤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到案发地——新乡市七星铜业有限公司,对原为该公司职工的被告人吕某多次盗窃公司铜管案件进行公开宣判。45名公司职工到庭旁听。
2009年8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吕某利用其在新乡市七星铜业有限公司上班的便利,趁无人之机,多次从该公司车间内盗走生产的铜管近150公斤,并用摩托车带出公司后卖给他人从中获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768.4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盗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6000元。
为优化企业经营环境,促进辖区经济跨越发展,针对企业财产丢失被盗案件不断发生,凤泉区法院认真践行“为大局司法,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主题,依法从重从快审理涉企盗窃案件,较好地保护了企业的财产安全。这次到案发地七星公司进行公开宣判,就是希望能够通过这种形式震慑盗窃犯罪,警示教育广大职工群众珍惜生活,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