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凤泉区法院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的判决生效,双方均表示不上诉,该案的被告小林年龄仅9岁。
2009年6月18日下午放学后,贪玩的小林和伙伴们翻墙进入刘某的食用菌养殖基地,进入水泵房后,出于好奇,小林上下推合安装在墙上的闸刀玩,被看门人璩某抓个正着。随后,璩某发现水泵被烧坏,就通知了刘某一起带着小林找到其父母,要求赔偿修理水泵费、误工费等1230元。而小林的父母认为,当时推拉闸刀玩的还有其他小孩,不能只让他家赔。后经派出所、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小林擅自进入原告养殖基地的水泵房开关闸刀,导致原告的水泵线路烧坏,对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对当时是否还有其他小孩推拉闸刀双方均未提供有效证据,遂依法判决原告赔偿被告修理水泵的费用400元。因原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小林的父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