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七五”普法全面启动
事件概述
7月,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9月30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七五”普法全面启动。
入选理由
我省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已经30个年头。从“一五”普法的普及基本法律常识为启蒙教育,到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学法用法相结合,推进依治理,再到“六五”普法提出的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稳步推进。
2.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在郑州揭牌启用
事件概述
2016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在重庆、西安、南京、郑州增设巡回法庭。12月28日在郑州挂牌设立的第四巡回法庭将就地审理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诉讼、信访案件。巡回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其审级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重点审理跨省区的重大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等。
入选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在郑州设立巡回法庭,将有助于高效集中审理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有力保障河南及周边省份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为民司法,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解决在当地。
3.《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审议通过
事件概述
2016年9月30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该条例共二十九条,分总则、专门机构职责、预防措施、监督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5月,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关于建议制定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报告》。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此列入立法审议项目。5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会后又进行多次研究修改后获审议通过。
入选理由
《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河南省首次通过地方立法来预防职务犯罪,也标志着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步入法治轨道。这也是我省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健全我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体系,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4.河南省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和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事件概述
2016年12月15日,河南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作为流动人口大省,目前省内登记的520万流动人口将从中受益。7月1日起,河南省还启动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同时为群众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服务。
入选理由
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有效维护全省在城镇居住生活的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让广大流动人口既进得了城又回得了乡,有利于促进河南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我省适时启动身份证异地办理,为居民应急性补办和换领身份证提供了便利,是公安户籍改革的一项民心工程。
5.白恩培案在全国首次适用终身监禁
事件概述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河南检察机关立案查办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经河南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并依法提起公诉后,2016年10月9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此案,被告人白恩培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白恩培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入选理由
白恩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此案经河南检察机关侦查并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判处白恩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在全国首次适用终身监禁。此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惩治了腐败,赢得社会赞誉。
6.河南反诈“神器”止付资金2.32 亿元
内容概要
11月17日,在河南省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指导协助下,鹤壁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多层追踪,冻结银行卡33张,成功折断一犯罪链条,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12月16日,长垣县公安局历经26天艰苦鏖战,行程上万里,成功打掉一个组装伪基站窝点和一个电信诈骗窝点,共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冻结涉案账户150余个、资金900余万元。省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成立一年来,全省已累计止付冻结涉案资金2.32亿元。在7月下旬召开的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上,河南省公安厅围绕反虚假信息诈骗工作作了典型发言,河南治理虚假信息诈骗经验被全国推广。
入选理由
河南省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是全国首个省级反诈中心,其“顶层设计、覆盖全省、三方通话”功能为全国独有,实现了 “以快制快、以专制专”,提高了预防、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工作效率,打出了河南警方的声威。
7.河南检察机关支持起诉首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
事件概述
9月19日,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社会责任中心)作为原告,以洛阳市吉利区辉鹏养殖专业合作社、关同高、河南省国有孟州林场为被告,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以下责任:立即停止实施排放污水、臭气、粪便等侵权行为;排除危害,拆除养殖场所和设施,或承担相应的代履行费用等。同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2日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将此案受理情况予以公告。
入选理由
洛阳市检察院支持起诉全省第一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既是践行现代环境司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健康的现实需要。该案的受理,标志着河南省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对于今后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具有指导意义。
8.河南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事件概述
3月4日,荥阳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张女士提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秦某跟踪、骚扰、威胁、殴打张女士。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第四天,我省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至年底,我省法院共裁定10人禁止实施家暴、跟踪、骚扰等行为,以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全省法院着眼和睦家庭、和谐社会建设,倡导“柔性司法”。省法院还联合省综治委出台《深入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促进当事人恢复情感,消除对立。
入选理由
家固天下稳,家和万事兴。河南法院力推家事审判专业化、柔性化、人性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9.河南省公安厅公布10起民警维权案例
事件概述
2016年11月7日,省公安厅公布了今年全省10起民警维权典型案例。据省公安厅统计,2016年1月至9月,全省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事)件就有729起。公安民警是法律的捍卫者,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者。但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被谩骂、围攻、恶意投诉,甚至遭到暴力袭击的事件屡有发生。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许甘露曾严正指出:要坚决依法打击暴力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旗帜鲜明地支持一线民警依法履行职责。
入选理由
省公安厅通过公布典型案例的做法,传达了民警权益不容侵犯的理念,更是一场社会普法宣传。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规范执法接受公众监督的同时,依法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这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精神的具体体现。
10.人民监督员有了管理机构
事件概述
2016年10月,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河南省司法厅成立人民监督员管理处,为开展全省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机构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发布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管理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2016年10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成立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标志着我省省级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入选理由
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种监督制约机制,对办案检察官会产生一种倒逼效应。人民监督员管理处的成立是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外部化的重要保障,有利于体现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外部监督属性,更好地促进司法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