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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业主居住舒心 耐心化解物业矛盾

  发布时间:2016-12-15 16:12:57



“房屋质量有问题、卫生差、车辆被盗也没个说法,凭啥让我们交物业费!”12月12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办公室内,十几名业主和物业公司发生激烈的争执,审判人员耐心安抚各方情绪,继续进行调解。

    凤泉区某小区十几名业主,因物业提供的服务质量差而拒缴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对业主进行限电制裁,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双方闹的不可开交,最终对簿公堂。由于双方矛盾较深,若不能妥善处理,很容易引起恶性循环。基于此,承办人员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调解,倾听双方的苦衷,了解各自的不满,抓住主要矛盾,依法依理进行解析疏导。

    法官指明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减收一定的物业费,同时告诉业主既然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就有义务缴纳物业服务费,即使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有瑕疵,也不得依此为由拒交。

    法官合法合理的调解,让物业公司和业主都认识到各自的错误,理解了小区和谐才能真正实现安居乐业,最终业主表示愿意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当场表示会听取业主意见提高服务水平。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到化解。

责任编辑:耿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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