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最高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将其作为缓解办案压力和提升司法效率的重要措施,与目前实际工作相结合,统一认识,抓住机遇,积极探索,扎实推进。
一是与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相结合。该院以全省法院员额制改革和司法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充实司法辅助力量,逐步压缩综合行政部门的人员数量,盘活法官存量,切实将审判力量充实到办案一线,为法官集中精力办案创造有利环境,有效促进法官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
二是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相结合。推行繁简分流有助于提升司法效率,为避免“萝卜快了不洗泥”,保证案件质量,该院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水平,及时掌握各类案件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每月通报办案情况和审判运行态势,每月公布审判庭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的适用情况,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进一步细化质效指标要求,有效减少存案,保证全年均衡结案。
三是与宣传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凤泉法院将近期的宣传重点向此项工作倾斜,通过报纸、电视、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向当事人宣传繁简分流的积极意义、灵活的开庭方式、快审快结的办案效果,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配合、支持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