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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全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0-04-01 17:15:04




    李树全同志,凤泉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从事审判工作15年来,李树全同志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审判职责,追求个案公正与社会公理的统一,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09年,他审结案件85起,案件调解率为67%,全部达到无程序违法,无缠诉上访,成为凤泉区法院办案质量最高、调解率最高的法官。工作中,他每天接触的都是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然而这位外表魁梧粗犷的男子汉工作起来却是另一番形象:他细致入微,不厌其烦。每次开庭都是他先到法庭等当事人,从不让当事人等他;年长者离开他的办公室,他总是起身相送;不管当事人有理无理,他都会耐心倾听、循循善诱。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李树全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针对不同的案件,探寻合适的调解方法,使一个个纠缠不清的难题迎刃而解,一位位满怀怒气的当事人握手言和。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被河南省高院、新乡市中级法院、市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法院思想作风整顿先进个人”、“全市人民满意好法官”、“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2009年,他被河南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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