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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区法院防治长期未结案件“三步走”

  发布时间:2016-05-24 17:28:23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树立司法公信,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采取加强监管督办、院长逐案指导、严格追究问责三项措施,集中治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在逐步化解的同时,预防边清边“积”。

加强监管督办。该院审管办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积极预防长期未结案件形成,注重日常排查、提示和督办,对有鉴定、公告和中止等延长审限情况的案件进行重点监管,每月予以汇总通报,甄别原因后提出督办意见,并承报涉案主管领导和院长。

院长逐案指导。院长针对审管办通报,定期主持召开审委会专题研究,对审理周期超过一年的案件逐案听取承办人汇报,经过委员们充分讨论分析,院长根据各案情况分别指导制定化解方案,并明确期限,要求承办人按期办结。

严格追究问责。该院对因鉴定、评估、公告等因素影响结案的,要求承办人敦促有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对因审判人员懈怠造成案件久拖未决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院纪检部门依据相关制度进行严格追究问责,倒逼干警的公正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双提升。

截至目前,凤泉法院共排查出1至4月长期未结案件29件,均为一年以上不满两年,虽是法定事由不属超审限案件,但因审案周期偏长影响了办案效率。经审委会研究后,当场对17件案件给出解决方案,要求承办人6月底前结案;其余12件在鉴定期间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多与鉴定机关沟通督促,结论一出尽快裁判。

责任编辑:王一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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