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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砍伐树 买卖自愿也违法

  发布时间:2016-01-07 10:36:41


    家住新乡市延津县顾明全自己掏钱买树后,雇人砍伐出售,没想到却犯了法。2015年12月27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7月,顾明全通过中间人介绍,以10000元的价格购买了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李士屯村村民陈二顺家种植的89株杨树。顾明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将陈二顺家的89株杨树全部砍伐。后顾明全将砍伐的树木予以出售。经鉴定,被顾明全砍伐的林木为89株杨树,立木蓄积共计26.7643立方米,价值为10438元。得知自己的行为违法,2015年8月17日,顾明全到派出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明全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26.7643立方米,达到数量较大标准,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其有投案自首等情节,遂酌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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