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恁非亲非故的,比俺对老头儿还上心,今后一定好好伺候俺公公,不跟他计较那么多了。”儿媳小琴面带愧意,向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作出承诺。
王大爷今年八十多岁,老伴早年去世,两个儿子成年后相继成家。由于二儿子定居外地,王大爷随大儿子王本仁一起生活。王本仁在外打工,王大爷主要靠二儿媳妇照顾日常生活,因和儿媳发生矛盾,王大爷的日常生活无人照料,吃饭都没个着落,经村委会多次调解都没有改善。王大爷一气之下将儿子王本仁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本仁每年麦收后一个月内给付王大爷麦子500斤、煤1吨,玉米收后一个月给付王大爷玉米200斤,医药费和住院费等由两儿子分担。但王本仁并没有按照判决履行给付粮食和煤的义务,王大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5年5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更多的是经通过电话做王本仁的工作,引导其对家务矛盾多想法调和、开导,多给老人打电话问候下,告知他赡养不仅是物质上的满足,还要有精神上的慰藉,并指出儿媳的不当言行进行批评教育。干警们登门看望老人,看到老人屋里的灯泡坏了,干警们买新的帮他换上,隔三差五买点水果、面包,和老人拉拉家常,讲笑话逗老人开心。
王本仁妻子有感于执行干警的亲民、为民言行,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全部履行了判决,并承诺会照顾好老人,再也不让老人为赡养问题到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