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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法院积极构筑涉农维权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5-12-23 09:19:14


自11月20日,我省法院系统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和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等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农维权案件,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全院共受理涉农案件181起,诉讼标的156.58万元,除1件正在审理中,其余已全部办结。

院长带头办案,入选全省十大涉农维权典型案例

今年5月25日,家住辉县荒里村的农民工李某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和驾驶汽车的申某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受伤。因现场移动,交警部门无法作出责任认定,申某和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无奈,李某将保险公司、申某起诉到凤泉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6万余元。

作为农民工维权案件,凤泉法院高度重视,院长陈超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11月25日,本是确定的开庭时间,原、被告来到法院后,向合议庭申请庭前调解。经陈超院长主持调解,保险公司同意赔偿李某损失41000元。

法庭内,没有剑拔弩张,没有恶语相向,法官、原告、被告的手紧紧握在一起。镜头记录下了这和谐的一刻。据悉,协议签订后三天即履行到位。

该案被省高院列入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十大典型案例。据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刘天华介绍,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院长亲自办理,有效推进了案件进程;二是因案施策,在当事人愿意的情况下,进行庭前调解,快速化解纠纷。

今年5月份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法院收案数激增。凤泉法院6名党组成员带头办案30余起,有效激发了干警们的办案积极性,推动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拓展涉农维权绿色通道,减诉累提高维权速度

凤泉区处于新乡市城乡结合部,涉农案件占比较大。早在2010年,凤泉法院就开辟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绿色通道。近年来,该院又把绿色通道覆盖到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和坑农害农违法犯罪案件。

“简化缓、减、免诉讼费程序,力求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确保经济困难的农民打得起官司。”单爱荣告诉记者,采取这些措施,就是要让农民工尽快拿回劳动报酬,让受侵害的权益得到保护。

该院建立涉农维权案件台账,实行案结销号制度,将案件具体到人,负责到底。

在维权过程中,农民往往因法律知识欠缺、证据保存意识不强等问题而“吃亏”。对此,凤泉区法院能动司法,主动调查,优先调解。截至目前,该院涉农案件调解结案102件,调解率达56.3%。

此外,该院坚持宣传,组织干警走上街头、走进村庄、走进工地,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选择典型案件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作用。

“围剿”老赖大力执行,打通维权“最后一公里”

“执行,是农民合法权益实现的‘最后一公里’;执行难,让这‘一公里’走的极为不易。”该院副院长赵宏伟介绍,“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加之立案登记制实施,执行案件同期增长了77%,案多人少压力进一步凸显。”

针对以上问题,今年11月,该院进行人事调整,在执行局内部设置执行一室、二室和办公室,充实两名法官负责审查执行程序,聘任有多年司法实务经验人员参与积案和疑难案件的执行,为执行工作注入活力。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该院将涉农维权案件执行的主战场从‘路上’,变为‘ 路上’、‘网上’双管齐下,依托执行信息查询网和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金融、房产、车辆等情况;通过微博、微信和官方网站,全方位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老赖”们付出财产冻结、声誉下降、竞业禁止、出行受限等更高失信成本。

该院还邀请新闻媒体见证涉农维权案件的执行全程,营造知法、信法、守法的舆论环境,减少执行阻力。

    为让困难涉农申请执行人得到社会救助,凤泉法院多方努力,今年11月,一爱心基金项目同意对6名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提供经济资助。

 

责任编辑:张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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