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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区人民法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发布时间:2015-11-10 17:23:38


凤泉区人民法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 2015年经费预算数
   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19
3、公务用车费 7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0
      (2)公务车购置  
    注: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戚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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