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法院民一庭办案不忘便民利民,尽量为群众减轻诉累。日前,法官李树全通过电话调解一起被告因打工无法出庭的离婚案件,充分展示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细致情怀。
原告马广滨诉被告马利娜离婚一案原定于2009年6月18日开庭,被告因打工请不下来假便委托其母亲代其出庭,但未获法官准许。由于婚姻关系具有严格的身份专属性,婚姻的缔结与解除,只能由当事人本人亲自作出意思表示,任何人不能强迫和代替,包括离婚诉讼中的代理人。法官的耐心解释打消了被告母亲的误解。
体谅到被告的实际困难和双方的经济基础,庭后的两个月内,法官无数次利用电话做原被告之间的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配和孩子的抚养权上争执较大,双方亲属也曾为此进行吵骂。电话中,法官讲法律、讲婚姻、讲责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顺利在邮寄的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双方亲属也向法官的不懈努力表示了感谢。
戚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