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主动结合案件特点,妥善采取有效措施,助力小额速裁简程序、低成本、高效率的功能充分发挥。
一是确保宣传到位。该院通过街头普法向群众发放小额速裁宣传资料,并在立案大厅设置专门的宣传栏,摆放《小额诉讼程序指南》宣传册,便于当事人翻阅。立案工作人员和每天在立案大厅负责接访的院领导、值班律师相互配合,向来访群众广泛宣传小额诉讼相关知识,共同做好咨询解释和救济程序的宣讲工作。
二是确保当日立案。凤泉法院对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向当事人发放《小额诉讼须知》,将该类案件的适用条件、审理方式以及一审终审等重大事项明确告知,并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移转到相关庭室。
三是确保能调尽调。该院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强调解。“诉前调解室”工作人员在案件立案前,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即进行初步调解;审判人员慎用判决,在庭前、庭后继续调解;在调解或判决结案后跟踪调解,力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办理的案件实际履行到位。
据悉,7月份以来,凤泉法院共受理小额诉讼案件14件,合计标的为8.59万元,目前已有8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其中2件按照协议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