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同志,没想到你们帮我卸下了压在我心口多年的‘大石头’,打这场官司,让你们受累了!” 12月15日,家住辉县市城关镇西关村的王永(化名)办完撤诉手续后,再三向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表示感谢。
2013年10月,因不服政府土地行政强制措施,王永父子二人将辉县城关镇政府和西关村村委会告上法庭,新乡市中院指定凤泉法院审理。经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发现,矛盾源于1994年王永盖房,因为所建房屋与村民祖坟太近引发纠纷,镇政府和村委会通知王永停止盖房并拆除所有建筑物,后 100多户村民和西关村委会先后将辉县市政府告上法庭,王永也以侵权为由告了村委会。直到王永提起行政诉讼,时间已过去近19年。
案情复杂,简单判决不能从根本上化解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为探寻有效的解决方案,虽原、被告都不在本辖区,承办法官还是采用上门走访、多方协调的方式,开始在王永家、村委会、镇政府和市政府之间奔波。从辉县市政府得知,王永原建房的地方列入政府规划范围并准备开发,承办法官看到了一线希望。在原、被告双方申请案件中止审理后,承办法官积极从中协调,最终使王永得到了合理补偿,并满意地提出了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