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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法院审案首次实行人民观审团制度

  发布时间:2014-11-06 16:07:52



图为人民观审团成员正在认真旁听案件。

    为保障司法的民主与公正,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符合民意,最大限度实现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人民观审团制度,并将其作为践行党的群众教育路线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好抓实。

    11月4日,凤泉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拘禁刑事案件中,首次引入了人民观审团制度。当天参加庭审的7名观审团成员,是由该院随机从人民观审团库中抽选,他们有的是人大代表,有的是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有的是普通群众。

    庭审开始前,合议庭召开通报会,向人民观审团成员简要介绍了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宣讲人民观审团制度设立的背景以及观审方式和享有的权利。

    庭审结束后,人民观审团成员进行了讨论,根据旁听案件的情况,针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及定罪量刑等问题,积极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统一的书面评议结果递交法庭,供合议庭裁判案件时予以参考。

    凤泉法院随后将继续扩大人民观审团制度的适用范围,逐步将其引入到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中,力图通过推行此项制度,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审判、了解审判、监督审判,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戚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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