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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失主“死磕” 落网全因“执著”

  发布时间:2013-11-29 16:52:23


    不出半个月的时间连续在一家商店盗窃,报案后案件很快告破,公安机关顺利抓获了这一“执著”的小偷。11月15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后,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新山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8月的一天,在一家企业打工的王新山趁工休时间出来闲逛,当走到凤泉区何屯村临街的一家烟酒小商店时,发现老板没在,就顺手将柜台上的一条精装红旗渠烟揣走,被正好进门的老板刘三永发现,烟被要回,刘三永训斥了几句便将王新山赶走。没想到,在接下来的几天中午,小店连连失窃,丢的全是成条的香烟,累计价值达1672元,店主这才想起向公安机关报案。

    9月25日,王新山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的王新山对自己行为悔恨不已,主动交代了作案经过。鉴于他没有犯罪前科,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凤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戚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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