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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灯闪眼发怒 暴打司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3-11-21 09:50:49


    夜行视野不佳,不少驾驶员都会选择开启远光灯,但在两车交会时,请务必及时切换至近光灯,而且不要乱打闪光灯。有这么一位司机,就因为未遵守这条规定惹恼了对方而遭来一顿暴打,虽然对方受到了法律惩处,但自己也为违规行为付出了代价。

    2012年10月3日20时左右,水泥罐车司机章一全驾车行驶至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西同古村西边王氏粉末厂门前的路上时,恰好与张新杰驾驶的面包车相向而行,由于道路昏暗,会车时章一全并未及时将远光灯切换至近光灯,而且还随意闪了几下,使正常行驶的张新杰一时被强光刺的睁不开眼,被迫急踩刹车停在了路边,同车四人虚惊一场。盛怒之下,张新杰驾车堵住了章一全,并将章从车上拉下,和同行的张新军、周海波、杨明一起,对章一全实施了殴打,致其轻伤。

    案发后,张新杰等人对自己的冲动行为非常后悔,主动向章一全道歉并进行了经济赔偿。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张新杰、张新军、周海波、杨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各自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该院依法判处张新杰有期徒刑九个月,张新军、周海波、杨明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的刑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戚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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