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途径。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对司法建议工作的原则、类型、程序、管理等方面做出细化规定,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切实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明确司法建议工作原则。该院要求司法建议的提出应坚持必要性、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原则,做到把握问题准确,分析问题透彻,依据充足,说理充分,建议客观合理,方案切实可行,确保司法建议书的质量。
二是规范司法建议行文格式。该院严格司法建议书格式,对建议书的首部、主文和尾部进行统一要求,并制作司法建议书模板下发各庭室,要求其在起草司法建议书时予以参照拟定。
三是严格司法建议签发程序。规定各庭室起草的司法建议书在交由研究室审核统一编号后,呈报主管领导签发。但向党政机关发送的司法建议书或者由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发送的司法建议书,由院长签发。该院向被建议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参照送达法院诉讼文书的方式,并记录送达情况。
四是注重司法建议的反馈归档。司法建议书回复期限届满后,被建议单位未进行反馈回复的,起草庭室应主动与被建议单位沟通,了解建议落实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该院研究室负责做好司法建议档案管理工作,为分析和指导司法建议工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