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4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年轻法官崔宁在工作日志中这样写道:“今天上午的会议受益匪浅,老一辈法官为我们留下了艰苦奋斗、心系群众、坦荡无私的‘传家宝’,我一定要将之发扬传承下去,认认真真办好每一起案件”。
6月4日上午,在全省法院召开“弘扬光荣传统,促进作风转变” 专题报告会上,五位法院系统的老前辈、老法官与大家分享了他们的办案经验、生活经历,以及对人生、事业的追求和感悟。
报告会一结束,深受感动和鼓舞的崔宁匆匆赶回凤泉法院大块法庭。当天,他约了当事人张某、韩某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进行调解。之前,该案虽进行多次调解却没效果,庭审中被告张某又提起反诉,十几年的生意伙伴在法庭上竟像仇人。崔宁决心学习老法官们的可贵品质和为民情怀,再对案件调解做一次努力。
一进办公室,崔宁就组织双方就产品质量、余货、价款等问题进行商谈,两方互不相让,至中午12点多,争执仍很激烈。为了查清问题,崔宁顾不上午餐,带双方到存货现场进行查验。在对货物进行盘点、核对、估算后,双方就存货量达成共识。众人再返回法庭,就存货折价、余款给付等问题进行进一步协商。
下午2时,经过又一轮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付清了货款3000元,并同意原告拉回存货。因原告是外地人,为了省却路途奔波,崔宁又帮原告联系了运输车辆和装卸工人。拉货现场,韩某、张某前嫌尽释,在崔宁的提议下,握手言和。
再次回到法庭,已是下午三点,简单地吃了午饭,崔宁摊开工作日志,认真写下了自己的所感所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