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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谅解显大度 赔偿款已得又退还

  发布时间:2013-04-28 09:04:17


    “乡里乡亲的,咱俩早坐下来说道说道不致于到今天,知道你自个儿靠种地供着个学生,不容易,我情愿少要3000元……”。4月26日上午,在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刑庭,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附带民事部分调解完毕,在听完被告人的真诚道歉后,本已领到15000元赔偿款的受害人又从中数出3000元退给被告方。这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动不已。

    申永会与申占亮(均为化名)同为凤泉区大黄屯村村民,都是50出头的年纪,申永会的养猪场与申占亮的承包地相邻。2012年6月7日下午,因地边使用问题二人发生纠纷,争吵十分激烈,冲动之中申占亮抱住申永会一起摔倒,致申永会右脚受伤。在之后公安传唤直至检察机关批捕,申占亮都觉得自己没有太过激的行为,和申永会一起摔倒,自己一点事都没,申永会咋会就成轻伤了?怀疑申永会借机报复自己。

    案件转到法院后,审判人员就民事部分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并专门向在押的申占亮释明轻伤及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使申占亮认识到自己误解了对方,虽家庭经济状况困难,但他还是积极向姐姐及其他亲属借钱,赔偿申永会的损失。申永会知道申占亮是个老实人,也了解他家的困难,在听到其当面道歉后,通情达理的申永会当即原谅了他,这就发生了之前的那一幕。

    最后,申占亮对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表示服从。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戚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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