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促进人民法院改进工作思路,增进人大代表理解与支持的一项重要措施。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并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量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建立短信平台实现沟通互动
“您好,我院正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如果您对我院干警在履行忠诚、为民、务实、廉洁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请您通过短信与我们联络,谢谢。”这是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自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短信服务平台以来发布的第418条短信,通过这个平台,该院及时告知正在开展的各项活动、重要工作部署等,并将近期开庭审理的有一定社会影响、群众关注的重要案件的开庭时间进行预告。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准确获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27日建立和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短信服务平台,并将辖区177名代表、委员分为市级以上代表委员群、区人大代表群、区政协委员群三个群组,定期通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活动开展情况及社会影响较大、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的办理情况等,此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可以通过短息平台反馈意见建议,对法院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实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双向短信互通。今年3月,该院还开通了人大代表专线电话,使人大代表与法院之间的沟通更加便捷。
目前,该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短信平台已累计发送短信522条,代表、委员们积极回复,对短信平台的开通给予了高度评价。
设置旁听专席拓宽监督渠道
2012年7月12日上午,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法庭内,一起土地承包案件正在开庭审理。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的共有5位市、区人大代表。与以往不同的是,代表们这次神情严肃,边看庭审边在纸上打勾划叉。这是该院第一次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评比并参与打分。
当天参加庭审旁听的代表们都领到了一张表格—《庭审评查计分表》,可以从“法庭形象、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能力”等五个方面给主审法官打分。
“听报告、举手表决,往往让代表行使监督职权流于形式。要让代表们更多地参与到法院各项工作中,使他们成为法院工作的监督者、支持者和宣传者。”该院党组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一致目标。
“代表了解越深入,法院工作越好开展。敞开大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扩大司法的透明度,是法院阳光审判的具体表现,要让更多的人大代表更直观去感知法院公平与否。”陈超院长对执行人大代表参与庭审评查制度底气十足。
2012年8月22日,新乡市凤泉区民主法制和城乡经济委副主任窦巧玲受邀走进凤泉法院审判法庭,以政协委员的身份旁听一起在该区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审理。窦巧玲是该案获邀的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一。
当记者与她交流时,发现她对一些法律专业词汇运用自如。“这是我第六次旁听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对法院的办案理念和程序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由陌生到熟悉,由神秘到亲切。要干好法官工作真的不容易!”另外,在该院聘任的人民陪审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占的比例达到了7%,在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构建和谐社会中,他们和人民法院一起,奉献着自己的智慧和辛勤。
参与案件执行促司法公开
“法院创新执行方式,建立人大代表参与疑难案件的执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合力化解社会矛盾,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这种作法值得肯定和推广。”在今年5月17日凤泉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解决3起疑难执行案件联席会上,凤泉区人大代表刘向荣对法院的这一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切实加强案件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凤泉法院建立了人大代表参与案件执行制度。即:凡当事人对因执行案件多次上访、人大转办督办、社会反映强烈的执行案件和执行积案,一律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公开执行。
这一制度规定,案件受理后,院执行局事先将案件情况、执行时间及执行预案报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由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每次执行前由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向人大代表介绍执行过程、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执行预案。跟踪执行结束后,及时召开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把执行结果反馈给人大代表。
刘向荣作为受邀的人大代表曾随同法院的执行干警参与并见证了一宗农村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案件当事人双方因一堵墙的使用发生矛盾多年,积怨较深,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但其态度强硬,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邻居,若强制执行效果不好,还有可能恶化两方的关系,于是法院执行局决定邀请区人大代表一同前往现场参与调解,并监督指导执行。刘向荣在查看了现场后,和法院干警分头行动,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干执行工作真的很不容易,不是我想象中的依法办案就行,得有耐心,还得有智慧。”案件执行后,刘向荣发出这样的感慨。
截至目前,该院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21人参与案件执行16起,案件全部执结完毕,结案标的额达35万余元,无一产生矛盾激化,受到当事人、群众的普遍好评。
参加信访听证“把脉问症”法院工作
法官认为是依法判决,当事人却认为判决不公长期信访,案件到底判得错不错?面对积压的信访案件,2012年新到任的陈超院长决定做一次尝试,专门就信访案件召开听证会,让法官和当事人各讲各的理,评议权交给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们。5月9日上午,首次信访案件听证会在该院召开,20余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群众代表等作为评议团成员应邀参加,他们在认真听取双方陈述的基础上,围绕案件情况进行自主提问,摸清双方争执焦点、各自的主张后,评议团进行集中评议,评议结果答疑解惑,析理释法,解开了信访人多年的心结,获得较好效果。自此,该院的8起省级以上交办的信访案件都要求必须经过公开听证才能报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通过听证,普遍认为,法院对案件的裁判合法公正,未发现有违反程序和枉法裁判等问题。
当然,对发现的问题,代表、委员们也毫不讳言,明确指出法院在提升法官素质方面应加强,法官不只是法律的执行者还是宣传者,要掌握与群众沟通的技能,不仅让当事人通过案件裁决知其然,还要让他知其所以然,这样才能消除群众因对法律的误解而诱发信访。
该院陈超院长认为,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民法院信访案件听证会,为法院工作“把脉”,不仅促使法院工作进一步增强,也使案件公开化、透明化,减少了当事人之间、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的矛盾,促进了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通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倾听民意,广纳贤言,改进工作,如今在凤泉法院已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