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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未成年人在行动

—凤泉法院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12-09-06 17:10:36


    8月31日下午,是各中小学开学报到的第一天,新乡市凤泉区尚介小学六年级一班的讲台上出现了一位身着浅蓝制服的陌生“老师”,在得知今天是法院的法官来给他们上“开学第一堂法律课”,兴奋好奇的孩子们很快安静下来。

    不仅如此,该院将每年的“六一”定为开放日,邀请学生们到法院进行参观,请他们旁听案件审理,并为他们介绍法院的职责和办案程序。

    该院陈超院长说:“法律的素养要靠天长日久的熏陶和培养。我们年年组织法官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就是想让孩子们在法律的庇护下健康成长,因为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法制社会的希望。”

                                      抢别人5元钱就是犯抢劫罪

    从2009年开始,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民庭审判员李树全就多了一个新身份———凤泉区潞王坟乡堡上村小学“法制辅导员”。这份工作要求很特殊:要会和孩子打交道。这给从事审判工作多年,不苟言笑,办事向来丁是丁卯是卯的李树全带来不大不小的“挑战”。领受这份“差事”的人还不仅仅是他一个,另外6名主要业务庭室的庭长和法官也当上了“法制辅导员”。他们每年不仅要到负责的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还要充分利用这一身份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权益维护方面的新问题、新动向,并形成调研报告通报给学校或教育部门。

    凤泉区宝山路小学刚升入六年级的学生申明磊告诉“法制辅导员”,要是满十四岁了,抢别人5元钱就是犯抢劫罪。

    从三年级开始,申明磊每年至少要上两次这样的课,学习如何保护自己不受非法侵害,如何远离犯罪,还经常收到法院送来的法律宣传手册和法制宣传漫画。

                                      “长大了我也要当法官”

    今年的六一节前夕,凤泉法院在辖区西张门小学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这是该院首次将模拟法庭由中学“搬”到小学。

    在法官的指导下,学生们按照分工认真地扮演着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等角色,像模像样地开庭审案。旁听的师生和法官们不时被台上孩子幼稚可爱的小失误逗乐。

    参加完模拟庭审的邢一冰,兴奋地向同学们宣布:“当法官真酷,长大了我也要当法官”!

对此,该校张校长发出“诗意”的感慨:法律的种子在欢声笑语中播撒到孩子们心田里。

                                要让每一个孩子感受法律的温暖

    2011年,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自发组织开展了“关爱贫困及留守儿童”行动,在早几年成立的“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合议庭”所审理的案件中,选择了辖区12名贫困及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

“让每一个孩子感受法律的温暖”是他们的行动目标。法官们不仅经常看望慰问“贫困及留守儿童”,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学习上的难题,还义务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

    凤泉区大块镇大块村的小佳就是这项行动的受益者之一。父母离婚后父亲意外死亡,年仅8岁的小佳只好和叔叔生活在一起,已到入学年龄弱智的叔叔却不让他去。

    该院民庭法官在回访中了解到小佳的遭遇,为小佳买了书包和书本,联系好了学校,一边说服小佳的叔叔把小佳送进校园,一边多方打听到小佳母亲的下落,通过多轮情法交融的说教,再婚的母亲最终承担起自己的抚养义务,小佳也成为该院民庭法官集体帮扶的对象。

    每年的“六一”,小佳就会收到法官叔叔阿姨们送来的礼物。

    目前,凤泉法院的“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程已初具规模。自2010年以来,该院组织进行法律宣讲13场次,受教育师生达2000余人;结对帮扶留守、贫困学生18人;成立的“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合议庭”共计审理案件21起,初步形成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机制、队伍、内容、阵地“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戚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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