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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军案件范围

  发布时间:2012-05-24 08:50:37


    涉及下列军队单位、军人、军属、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为涉军案件: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及其编制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现役军(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

    三、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工勤人员,在编职工,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四、军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与军人有法定抚养关系的亲属。

责任编辑:戚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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