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从安化县人民法院选调至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从此离开了心爱的审判工作岗位。前些日子出差至安化,我却突然得知,我三年前的一位当事人与世长辞了。这让我想起了2007年底发生的那场短暂的诉讼……
12月10日 星期五
今天下午3时,立案庭移送来一起赡养案件,原告名叫罗希,今年已经是85岁高龄,是一个特困企业的退休职工。因心脏病发作,他急需住院治疗,虽然单位可报销部分费用,但因无力预付住院押金,他要求两个儿子先行垫付医药费。
很快,我找到了老人的两个儿子。大儿子声称,老人每月有700多元的退休金,足可维持生活,而他的生活比老人更困难,根本无力预付老人的医药费。二儿子所陈诉的情况和他哥哥差不多,除了强调自己下岗、妻子待业、生活困难以外,他还滔滔不绝地数落着老人的种种不是。面对这些,我心中充满了悲凉和伤感。最后,二儿子表了态,他说,要出钱,七个兄妹都要出。这时,我这才知道,老人还有五个女儿。
从老人的两个儿子处回来,街上已是万家灯火,霓虹闪烁,但我的心情十分沉重。我不知道老人今夜将怎么度过?
12月11日 星期六
今天是双休日。妻子在乡镇里工作,平时我都呆在院里,双休日本是我们夫妻团聚的日子.
上午8时,我找到了老人,征询他是否需要追加他的五个女儿为被告。老人告诉我,在半年以前,他和两个儿子商量后立了一份遗嘱,他临街的两间房子在他死后由两个儿子继承,条件是两个儿子必须负担他的医药费。老人觉得自己没有给女儿留下财产,而现在要她们出钱,实在是于心不忍。经过一番思量,老人终于还是表示要把五个女儿追加进来。老人除了告诉我她们的姓名和大致的住处外,既没有一个详细地址,也没有一个电话号码。虽然今天一直下着雨,路面泥泞,山路难行,但我还是很幸运,到下午4时,老人的五个女儿被我全部找到了。
五个女儿均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老人既然将财产指定给了两个儿子来继承,并且明确了由两个儿子来负担医药费,那么她们就不应再承担义务;有的认为出医药费可以,但将来财产要平均继承……不过她们都有一个一致的观点,就是赞同老人将房子卖掉,然后用来治病。
送达完法律文书,天色已经很晚,想回家看看妻子和刚刚哑哑学语的女儿已是不可能的了。刚回到院里,妻子就打来了电话。我说我也想回来,但是现在我更想着一个医药费尚无着落的老人。
两天已经过去了,老人的病情日益严重。后来,我又和老人的单位取得了联系,厂长听到情况介绍后,很快派人送来了2000元钱。老人终于住进了医院,我心里也踏实了许多。
12月13日 星期一
上午8时30分,老人的七个儿女准时来到了法院。我这才想起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当初没想到把开庭的地点指定在医院!就在我准备带七个被告去医院时,老人在医生的陪同下打着点滴进来了。
法庭上,儿女们唇枪舌剑,有数落老人的,有儿女之间相互指责的。查明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后,我提出了种种调解方案,但每种方案儿女们有的赞成,有的反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审判庭外,雨点滴滴答答敲打在窗户上,也敲打在我心里。上午11时,我合上案卷,宣布了两条意见:一是该案定期宣判;二是决定先予执行,限令七被告在14时30分之前每人先行支付老人医药费1000元,逾期将予强制执行。
14时30分,我收到了七被告交来的7000元钱。我无法忘却在医院的那一幕:老人泪流满面,对我拱手作揖的样子。我告诉老人,这是儿女们自觉交来的,你尽管放心养病。老人笑了。那一刻,我仿佛看到老人好转了许多。
老人最终还是走了。听人说,老人走时面带微笑,显得十分的安祥。在那场短暂的诉讼后,他时常向乡人邻里提及,是人间的“判官”让他在生命的最后历程弥合了亲情、享受了冬日的暖阳……
如果真有天国,祈愿老人的身边繁花簇锦、莺歌燕语,日子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