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季节,走进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室外春风扑面,室内温情洋溢。年近八旬的张大爷,曾在这里两次流下泪水。
第一次流泪,因为无助
3月22日,虽已是春天,却因为下雨,仍透着些寒意。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小郭正忙着接待前来咨询立案的群众。“闺女,我的事法院可得管啊!”一位年迈的老人战战巍巍走近服务台,小郭忙迎上去,亲切地问:“大爷,您有啥事?”这一问,老人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小郭给他端上一杯热水,扶他坐下慢慢说。
原来,老人姓张,家住辉县市,今年78岁,孤身一人。今年春节过后,张大爷的远门外甥向他借了2万元钱,并写下了分笔还款的借据,还注明了利息金额。但前几天还第一笔款时,外甥媳妇却擅自将借据上的利息给涂抹了。郭大爷很生气,不顾下雨路滑,找到凤泉区陈堡村的外甥家,要求他把剩下的钱还了,自己不借了。可外甥以借款未到期为由拒绝归还。
“外甥不念亲情,还欺负自己孤苦无依,他要就是赖着不还该咋办?那可是自己辛苦一辈子的积蓄啊!”越想越难受,越想越着急,张大爷出了外甥家的门冒着雨一路打听就摸到了法院,一肚子的委屈和无助,见到法院的工作人员他禁不住老泪纵横。
第二次流泪,因为感动
弄清了原委,小郭就从法律角度开始了解答。由于张大爷耳朵背,小郭解释了半天,张大爷仍一知半解。小郭想,这要是立了案,从审理到执行张大爷还要从辉县往凤泉区跑好几趟,老人年纪大,耳朵又不好,万一有个闪失怎么办?
聪明的小郭想到了法律援助,她马上电话联系了凤泉区法律援助中心,经两个个多小时的协调,援助中心终于同意为张大爷提供援助,但由于其它原因要张大爷第二天再到援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考虑到连日的阴雨天气,老人出行不便,小郭与援助中心商量后,让张大爷4天后带齐证件和材料再到法院来。
3月26日上午,老人如约而来,立案庭工作人员与援助中心的律师一起,一次为张大爷办理完了援助手续及立案手续。
“你们啥都为我老头子想到了,法院真是咱老百姓的靠山啊……”临别,张大爷紧紧握着小郭的手,眼泪又一次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