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乡市凤泉区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秦某万万没有料到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偷盗行为却被村里的监控摄像头原原本本拍摄下来,第二天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7年5月18日晚22时许,家住凤泉区大块村的被告人秦某出门办完事回家时,路过闫庄龚某家,见其大门未关,院中停放着一辆黑色两轮摩托(价值1065元),被告人看四下无人,贪念即起,在夜幕的掩饰下顺手牵羊将该车盗走。他侥幸地认为自己不是本村人,偷车时又没人发现,却没想到自己“天衣无缝”的不法行为被闫庄村安置的监控录像全程录下,第二天其在家中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凤泉区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鉴于被告人系初犯,有悔罪表现,遂以盗窃罪依法判处秦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