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牙齿和舌头还有打架的时候,更何况夫妻之间过日子,时间久了难免会有磕磕绊绊的,但过了度就会伤了夫妻感情。这不,因为家庭矛盾,粗暴丈夫竟然将妻子打骨折,被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冯某与被害人何某夫妻二人感情长期不和。2011年3月27日20时许,被告人冯某在何某所开的理发店内与其发生争执。很快,唇枪舌剑演变为拳脚相向,盛怒之下的冯某用拳打脚踹的方式致使何某腰椎右侧第2、3横突骨折。经鉴定,被害人何某所受损伤为轻伤。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冯某写下了悔过书,表示以后不再采取暴力方式解决家庭矛盾。被害人何某对冯某的行为也给予了谅解,要求法院从轻处理,判处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冯某属于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其实施的伤害行为属婚姻关系引发的矛盾引起的,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酌情从轻作出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