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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怀疑偷车气不顺 打伤人犯法悔已晚

发布时间:2012-05-17 15:29:26


    被小区保安拦截询问所骑车辆来源,觉得遭怀疑气不顺,纠集他人将保安打成轻伤后逃跑。2月20日,被抓获归案的王某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追悔莫及。

    2009年1月26日凌晨,被告人王某与崔某、郝某(均已判刑)推摩托车经过某厂家属区门口。为防止车辆丢失,该厂保卫人员邢某看到后上前询问摩托车来源。因对保卫怀疑其偷车不满,回到暂住处后,在崔某的提议下,王某和郝某、常某等人(均已判刑)又来到该厂家属区门口,将正在巡逻的邢某打伤。事后,害怕承担责任的王某外逃。经鉴定邢某所受损伤为轻伤。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王某积极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和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遂依法酌情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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