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在原建“涉军维权”合议庭的基础上,又成立了“涉军案件”领导小组,发挥职能,能动司法,最大限度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一是设立“军人法律服务站”。该院在凤泉区人民武装部和凤泉区公安消防大队两个地方设立军人法律服务站,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为服役新兵培训有关法律知识,定期赠送法律书籍,及时解答部队官兵的法律疑问和咨询。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公示涉军案件范围, 由专人负责军人军属的接待,对“涉军”案件加盖标识印章与其它案件予以区别,并放宽了困难军人军属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审批条件。开通绿色通道,切实加强涉军案件的办理工作,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最大限度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三是规范案件管理。该院建立了《涉军案件台帐》,每案一表,做好此类案件的信息记录和统计工作。坚持司法公开和和谐司法制度,对涉军案件的审理依法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并落实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