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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法院“四个一律”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发布时间:2012-05-17 15:05:27


    为认真落实《全国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将杜绝司法腐败作为今年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公、不快、不了、不便、不廉”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该院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完善落实相关制度的同时,下大决心,硬起手腕,将从严惩处腐败法官和违法违纪人员作为主要手段,规定凡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凡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司法公正的,一律调离法官岗位;凡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法院队伍;凡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院通过集中对群众投诉问题的调查和对未息诉信访案件、新上访案件的评查,发现瑕疵案件2起,执行不力1起,并严格进行了整改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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