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百日攻坚”执行活动,为切实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并确保全年完美收官,一周以来,执行干警继续利用凌晨早起、午间错时、常态化集中执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持续高压态势。
三法院联手“硬核”执行小标的案
“钱我凑齐了,现在就转给法院。”10月24日,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凤泉区人民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徐某现场履行了10000元的罚金。
因刑事犯罪,2023年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徐某未按期缴纳罚金,2024年3月22日,凤泉法院立案执行。执行中,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到徐某居住地原阳县西徐庄村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徐某家庭状况确实困难,执行人员拟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并向市中院执行局汇报了案情。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博在对案件审核中发现,徐某作为被执行人在原阳县法院有案件已履行完毕,遂对该案办理提出了指导意见。10月24日,在原阳县法院的协助下,赵博副局长带领凤泉法院执行人员一起找到徐某,告知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如逃避执行,很有可能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徐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家人的帮助下,当场全额缴纳了罚金。
强制执行抚养费为孩子“撑腰”
魏某与郭某经法院调解离婚,两个婚生子均由魏某抚养,郭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然而,郭某对抚养费的履行总是推三阻四。2024年7月7日,魏某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郭某支付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抚养费。按照申请人魏某提供的线索,郭某有稳定的务工收入,但是立案后,执行干警对郭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未发现郭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干警多次联系通知,郭某始终未露面。
10月26日上午,凤泉法院开展集中行动重点执行涉民生案件,执行干警一行来到凤泉区大块镇原庄村郭某务工处,将其带回法院。执行干警告知郭某,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如仍不履行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迫于压力,郭某最终将拖欠的4500元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到位,并表示以后会按时支付应付的抚养费,该案圆满执结。
“只跑一趟”领到五年欠款
“我就立案去了法院一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钱,太方便我们这些在外务工的人了。”10月26日,当接到执行干警的电话,远在重庆工作的孙某非常激动,一个劲儿地向干警表示感谢。
因民间借贷纠纷,孙某和赵某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原告孙某同意被告赵某分期偿还借款本金及违约金共计14000元,但赵某未按期履行协议。2024年8月29日,孙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执行干警的多次通知和电话联系,赵某置之不理,登门查找干警也未发现赵某行踪。
10月26日中午,集中行动的干警们将赵某堵在家中。在强力震慑下,赵某一改之前“爱答不理”的态度,积极联系家人和朋友,一次性向申请人孙某微信支付了拖欠了五年的借款14000元,该案顺利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