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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110接警即动 合伙纠纷快速和解

发布时间:2024-06-24 15:49:46


   合伙开店后退伙,因责任约定不明引发官司,王某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并长期躲避执行。日前,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线索,迅速出警将被执行人王某带至法院,促使案件和解执行,得到了当事双方的认可。

   事情的起因还要回溯到2020年5月,马某、王某合伙经营一家餐饮店,口头约定各出资30000元,各占50%份额。因双方资金不足,每人实际出资10000元,剩余40000元马某借款筹齐。2020年8月,马某退出合伙经营,依据欠条向王某追要投资款20000元未果,2021年1月将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支付马某投资款20000元。

   王某未履行生效判决,2021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餐饮店已关闭,经查,王某去向不明,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一度搁浅。2024年6月5日,凤泉法院执行110接到举报线索,称王某出现在一居民小区。指挥中心迅速出警,将王某控制并带回法院。

   考虑到该案当事双方有一定的亲属关系,合伙期间也没有根本性分歧,主要因为停止经营后的租金问题产生纠纷。找准这一关键点,结合餐饮店经营失败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一方面要求王某拿出诚意尽自己所能分期偿还,取得马某的谅解,另一方面引导马某理解王某无固定收入的状况,考虑接受分期付款的方案,并从亲情、诚信、风险等方面向双方进行利弊分析,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即马某放弃利息,同意王某分期还款20000元,直至还清。

责任编辑: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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