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按照市中院“法护营商”工作要求,6月1日上午9时,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烈日下集结,再次亮剑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深化依法为企业纾困解忧的成效。
本次集中执行以涉中小微企业、小标的案件为重点。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首先赶赴新乡县朗公庙一处生活区,并未发现被执行人行踪。在凤泉区耿黄镇南张门村,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郝某家,未找到郝某。在大块镇西招民村,虽未见到被执行人陈某,执行法官融情与法,引导其家属理解申请人的处境,督促陈某尽快履行劳务合同纠纷判决。陈某妻子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尽力履行法律义务。
在大块镇北招民庄村,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高某堵在床上,经做工作现场仍未履行,干警们果断将其带回法院。经释法教育,高某现场履行3000元,余款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高某承诺按期偿还,高某父亲自愿为儿子担保。
当天,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来到法院,向执行干警了解自己房屋拍卖情况,要求和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执行干警提出让其拿出真诚的态度,在取得申请人信任的基础上争取达成和解。
直至午饭时间,看到仍有干警在忙碌顾不上吃饭,食堂师傅贴心地将饭送至办公室。
至当天晚间,凤泉法院本次集中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11人次,摸排案件7件,传唤到被执行人3人,结案2件,执行到位金额59838.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