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定分止争的“利器”,是缓和当事人矛盾、维护各方利益,实现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近日,凤泉区人民法院大块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张某和李某是同村村民,双方原是好友,双方于十年前共同投资项目,失败后张某向李某出具了借条,因投资项目的事情双方关系闹僵,李某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分析案情,向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了解借款情况、争议焦点。在沟通中,了解到李某现因病卧床经济困难,希望协商解决问题。鉴于此种情况,承办人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当面沟通协商。双方见面后情绪较为激动,承办人首先安抚双方的情绪,希望双方能够和平解决问题,并向双方耐心释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张某考虑双方是同村及好友的关系同意做出让步,李某亦表示愿意一次性履行,但现在手里没有这么多钱,希望给几天时间筹钱,张某表示同意,双方于2024年4月20日到法庭当庭履行,法院根据双方的意愿及时制作调解书,使这起纠纷案件得以快速化解,案结事了,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凤泉区法院大块法庭继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答好让人民满意的司法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