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诉前调解显成效 多元解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4-03 17:31:16


    老唐与老贾系同村邻里多年朋友,2003年,老贾因生意往来欠老唐货款6000余元,并向老唐出具欠条一份,历经20年,期间老唐多次向贾某催要欠款未果,一怒之下将老邻居诉至凤泉区人民法院。调解员通过电话了解到老唐因顾忌邻里面子不愿意把事情闹大,可因老贾不承认欠条是他本人所写而气愤不已。

    3月20日上午调解员约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诉调中心,当老贾填写完个人信息后,调解员将20年前的签名与其个人信息表上签名对比,攻破了老贾的心里防线,承认欠条上的名字是本人所签,但坚持对欠款数额有异议,还是不情愿认下这笔欠账,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隔墙邻里几十年因几千元钱闹上法庭太不值得,能在这里化解是最好的结果。最终老贾和老唐握手言和,双方于当日在调解书上签名,将这张时隔20年的欠条消了。

    3月20日下午,候女士来到凤泉区人民法院司法诉前调解中心,向调解员哭诉,要求某公司支付其剩余货款9万余元。调解员了解到原告曾是被告的供应商,因被告长期拖欠原告货款,造成原告公司目前经营资金周转困难。而被告公司刚刚进行了领导更换,新领导班子上任,就摊上欠款的纠结,对欠款处理态度消极,迟迟不愿解决。调解员依法引领,通过电话与被告方公司经理反复沟通,告知其企业要诚信经营,如果长期拖欠原告货款,必将会影响企业的诚实信誉和法人的个人征信,一旦上了诚信“黑名单”,企业以后得路会处处受阻碍。经过调解员的释法明理,该企业认识到信用受损的后果,当场结清与原告的欠款,候女士在法院诉调中心就已经收到转账信息,称赞法院是企业发展的保护神。

责任编辑:G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