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经2024年1月30日凤泉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靳艳等47名同志为凤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根据《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对任命的47名人民陪审员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如下:
靳艳、支德贵、张佩、孙光涛、许宏娥、陈晓阳、葛华祥、王艳安、李阳春、李济淑、秦慧云、张涛、陈雪珂、赵常宽、姜艳蕊、李丹丹、丁小娅、郝同晨、朱兆然、袁儒君、许岩、孟凡歌、冯福玲、阎业敬、黄春艳、魏瑞红、刘洋、曹予杰、王巍、马卫琴、胡永鑫、琚成云、李东梅、王新会、郝宗家、郭新辉、张保堂、郝丙莉、李培红、郭循正、甄金保、申明阳、牛法合、邢作刚、史月晓、张欢、赵保军。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新乡市凤泉区司法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