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对一口口声声称没钱的“老赖”家依法采取强制搜查措施,结果却在其大衣柜中发现了一沓厚的百元大钞近一万元,又一起规避执行的案件圆满告结。
申请执行人石某与被执行人郝同起交通事故人身赔偿一案,于2010年3月申请凤泉区法院执行,被执行人郝同起应支付申请执行人石某赔偿款1万元。家住凤泉区南张门村的郝某是一包工头,长期承接工程,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且称自己无经济来源,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该院向郝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经给郝某做工作,并对其采取了强制拘留的措施,但郝某就是分文不交。为规避法院执行,自2010年6月起郝某长期躲藏在外,造成案件难以执行,干警们经常登门查找,都不见郝某的踪影。
8月23日,执行局副局长杨玉宝带着执行干警们又来到郝某家,敲门近十分钟郝某妻子才把门打开,虽没见郝某,但干警们通过仔细观察判断郝某肯定回来过。干警们不动声色,迅速返回院里办好搜查手续,并邀请辖区的公安干警到场见证,出其不意地依法实施强制搜查措施。细心的干警们在其家的大衣柜中发现了用报纸裹着的现金9000余元。
申请人石某当天领到了该笔执行款,自愿放弃了剩余的款项。
案件圆满执结,负责该起案件的执行干警董钰杨认为自己为此放弃了休假,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