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联动调解赡养纠纷 合力保障“老有所养”

  发布时间:2023-06-29 17:14:52



    日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和乡镇司法所协调联动,合力化解一起赡养纠纷,共同写好“家”字文章,真正让“老有所养”。

    据悉,段某和子女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向潞王坟乡司法所求助,所长石太温多次组织段某和子女们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为保证调解协议的履行,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段某等向凤泉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

    不料到法院后,段某长子反悔,在向村委会及司法所详细了解情况后,诉前调解员、法官在之前的调解基础上,分别从情与法的角度对原告子女强调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经过三天的释法明理和劝解开导,6月5日,段某和子女就赡养方式、赡养费用等事宜终于达成一致。法官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并告知段某子女该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不履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为切实加强诉源治理,凤泉法院注重和社区、乡镇司法所等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多维度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和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共同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李超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