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前,我调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并于当晚到现场督促、见证双方交付履行完毕。五一节后,原告母亲送来了锦旗,开心地告诉我,这件事解决到底,一家人如释重负,儿子也能早日走出阴影,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
这个案子是4月4日立的案,4月17号开的庭,昔日的恋人在法庭上怒目而视、针锋相对,不是我及时制止局面差点失控。休庭后,从他们互相指责和争辩中我大致捋出来案件脉络和争议焦点,随即展开了调解工作。我向原告释明了返还彩礼的范围和法定条件,推演了案件的可能走向,告知其应承担的举证责任,使原告认识到,自己主张的礼品、礼金、拜礼钱、钥匙钱、离母钱等数万元款项,在法律上不属于彩礼范畴,且举证难度较大。之后,我又向被告分析了其存在的过错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虽然双方的“火药味”还是很浓,各自认可的返还彩礼数额差距很大,但我从中捕捉到了一线调解“生机”。
这时,为价值近4万元的“三金”究竟在谁处,双方又争执不下,我当即安排双方律师择日一起去婚房查找并全程录像,以确认“三金”是否在婚房即原告处。几天后,原告又交来一些证据,要求复庭。
4月27日下午复庭前,听到被告说“三金”在其租住处找到了,我偷偷松了一口气,仿佛看到调解书在向我“招手”……
穿上法袍,我宣布复庭质证,期间,我找准时机提出了调解方案,由被告限期返还原告“三金”及大部分彩礼,原告同时向被告返还其嫁妆和个人物品。调解协议上,原被告相继签字表示同意,调解成功!
为保证案结事了,避免节外生枝,走出法庭后,我便趁热打铁安排调解协议履行事宜。带齐手续,40分钟后,我和助理小苏赶到了婚房所在的楼下,原告和家人已到,被告方也带着筹好的钱款驱车而来。临上楼前,之前反复沟通好的履行交付还是出了点小状况,原告突然提出按他们家乡的习俗,被告不能再进婚房,双方为此再度闹的不可开交。我预料到案件的进展不会这么顺利,也摸清了这对昔日恋人都想尽快从失败的感情中抽身的心理,撇下争吵的人群佯装离开,原告见状,果然转换口风,说被告的母亲和妹妹可以随同其上楼。
18时33分,财产清点终于开始。从厨房到卧室再到客厅,从冰箱到被褥再到衣物,我、小苏和双方家属一起动手,将核对登记完毕的财产分别归类、打包,并搬到楼下装车,然后督促被告转账、交付三金,指导双方签署交接手续。目送载满物品的车辆渐渐远离,我才发现小区的路灯都已经亮了,再看执法记录仪显示,全程耗时共47分29秒。
“感谢崔法官,为当事人的事儿忙到这么晚,你们双方都应该给崔法官送锦旗……”
“太感谢了,这个事儿办的真朗利!给我们解决大问题了……”
“真的很感激,这么晚了,一起吃个饭吧……”
谢绝挽留,挥手告别律师和双方当事人,我和小苏驾车离开小区。往事清零,未来可期。我想,这对曾经的情侣至此可以摆脱这段阴影,重新开启各自的人生了吧。这时,一股清凉的风从车窗外钻进来,吹干了一身臭汗,也吹走了我俩的疲惫。
这个案件,是法庭推行“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工作三个多月的一个缩影。今年春节后,我和同事们经过两周的调研和准备,拟定了改革方案,得到了院党组的肯定和支持,专门向法庭派驻正式法警和书记员各一名,并将执行权下沉到法庭,让我们既负责案件立案、审理和调解,还负责案件的执行。至此,法庭形成“四室两团队”的组织架构,即心理咨询室、调解室、立案室、驻庭警务室、审判团队、执行团队,法庭在诉源和执源治理中的“一线”作用更加突显,也赢取了群众的推崇和认可。
“调、立、审、执”一体化机制让矛盾“清零”成效显著。未来可期,值得我全力以赴,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去遇见更好的自己,去守护好这万家灯火和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