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后,往往会因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发生纠纷,怎样才能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是化解此类纠纷的重点。日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诉调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抚养权纠纷,让16岁的小美(化名)有了一个稳定健康的生活环境。
2016年魏先生和罗女士协议离婚,约定三个子女均由魏先生抚养,后魏先生再婚。2023年大年初二,因生活琐事魏先生和大女儿小美发生争执,盛怒之下魏先生将小美赶出家门。母亲罗女士带着小美求助村委会、派出所出面调解但未见成效。2023年3月,魏女士向凤泉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要求变更小美的抚养权,魏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
调解员何长丽接手案件后,经过深入了解,得知魏先生再婚后又有了孩子,家庭负担重,对正处青春期的小美疏于关心,导致父女感情出现裂痕,赶小美出门是自己一时冲动,事后魏先生也很自责并表示还愿意抚养小美。考虑到小美正值初中升高中的关键时期,为尽快解决纠纷让小美安心学习,调解员单独征求了小美的意见,小美表示愿意同母亲共同生活。虽然罗女士经济上不占优势,但能给小美提供关心和陪伴的生活环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魏先生、罗女士的意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保障妇女权益双重角度出发,调解员提出了小美的抚养权变更归罗女士,魏先生享有探视权的调解建议,魏先生和罗女士一致同意,并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
在调解员的引导下,魏先生向女儿小美道歉,父女关系得以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