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修建围墙影响通风排水,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某村村民张某与邻居石某积怨较深。日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拆除“堵心墙”,成功执结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张某与石某系邻居,张某居南,石某居北。2021年7月,石某在距离张某住房44cm-52cm处,砌建了一堵砖墙,张某认为该砖墙妨害了其住房的滴水通风,纠纷由此产生。后经村委会调解,石某书面承诺将自行拆除,并有多名证明人签字,但石某未按约定时间拆除砖墙。2021年10月,张某诉至法院。2022年5月,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石某拆除案涉砖墙。因石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2022年6月,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石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由于石某抵触情绪较大,干警多次试图通过说服教育,引导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然而并未成功。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尽快执结案件,干警们做了大量的走访调查、现场勘验、风险评估等工作,并制定了周密细致的执行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执行安全有序开展。
借助“豫剑执行”专项执行行动形成的强大攻势,4月7日上午9:00时,干警们来到执行现场,安抚好情绪激动的石某及其家属,在村委会协助配合和媒体记者的见证下,一起动手将该围墙拆除。整个执行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当天上午11时左右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