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三零”创建·平安建设篇】真心为民赢信任 再解纠纷树口碑

  发布时间:2023-04-07 18:07:08



    “上一次就是您帮俺要回欠款,这次又多亏了您,你们真的是在为老百姓办实事。”2023年4月6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顺利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申请人赵某向调解员何长丽再三表示感谢。

    2022年11月,辉县某公司因生产需要,租用赵某发电机一台,按照约定,辉县某公司需支付租金、运费等共计2800元。但使用结束后,辉县某公司未按约定结账。多次催要无果后,2023年3月27日,赵某向凤泉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因之前赵某曾因一起借款纠纷在诉前调解中心圆满调解,出于信任,这次他又专程找到调解员何长丽。

    何长丽接到案件后,立即与辉县某公司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起初该公司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拖,调解员毫不气馁,一遍又一遍电话沟通,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十几天的努力后,公司负责人同意派人到法院面对面解决问题。

    4月6日,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辉县某公司和赵某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当场便收到了2800元的合同欠款,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李超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