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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法院用心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

  发布时间:2023-03-31 16:52:00



    “听了今天的庭审我非常痛心,触犯法律就要付出代价,你还年轻,今后一定要学法守法,踏踏实实学习一项技能,自立自强,让父母放心……”3月30日,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庭审结束后,刘成云作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组织代表,对被告人小轩(化名)进行教育鼓励。

    16岁的小轩是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的被告人。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瑞多次联系小轩的家属,其父母因被叛逆的小轩伤透了心而拒绝到庭,也无法通知小轩的其他成年家属到庭。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更好地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凤泉法院依法为小轩指派了辩护律师,并邀请凤泉区妇联主席、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成云作为未成年保护组织的代表,参加了案件的庭审。庭审前,李瑞法官向刘成云主席介绍了小轩的成长背景、家庭情况等,共同分析探讨小轩犯罪的原因和教育感化思路。庭审中,法官、公诉人、人民陪审员、辩护人等也分别对小轩进行了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小轩当庭表示悔罪认罪。

    未成年人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重点关注的对象。为推动全社会形成一个有效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近年来,凤泉法院不断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制度,立足职能,能动司法,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帮扶、矫治和管理工作,依法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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