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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创建·平安建设篇】催要欠款起冲突 和风细雨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03-21 18:47:28



    “既然来到调解中心,就要相信我们,请控制下情绪,冲动、发脾气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在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顾艳玲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温和亲切的调解风格,及时平息了一场因要账引发的冲突,并引导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3月15日,家住卫辉市唐庄镇东连岩村的张某专程向调解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2017年7月份,张某为耿某运输石头,按约定耿某应按时结算运输费,但耿某以暂时困难没钱为由,给张某出具欠运输费27594元的欠条一份。此后的五年多,张某为要回这笔欠款,在卫辉、凤泉之间来回跑了无数趟。2023年2月,张某向凤泉法院申请诉前调解。

    2月10日,调解员顾艳玲邀请双方至法院进行调解。不料,张某的儿子见到耿某,情绪突然失控,指责耿某言而无信让父亲吃了不少苦头,眼看两人即将爆发冲突,被调解员及时制止。耿某起身要离开,并称自己没有能力偿还欠款。调解员拦下耿某后,将张某儿子拉到调解室外进行安抚疏导,表示自己能理解他现在的心情,但冲动只会激化矛盾,问题解决不了,其父亲还要承受奔波之苦。

    看到张某父子冷静下来,调解员向耿某释明法律,指出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其失信行为可能给自己和子女带来的不利影响,耿某本来强硬的态度有所缓解。调解员适时召集双方一起面对面协商,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

    按照协议,耿某本应于2023年12月30日前偿还第一批欠款。在调解员的建议下,当天,耿某便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履行了第一批欠款9198元。

责任编辑: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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