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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选择鉴定机构,凤泉法院疫情防控出“新招”

  发布时间:2022-05-23 17:46:07




    “用手机视频选择鉴定机构真方便,疫情期间也省得我们往法院跑了!”5月23日上午,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通过网络微信视频方式,组织当事人完成鉴定机构的选择,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河南某机械制造公司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李某向凤泉法院提出委托鉴定机构评估申请。5月16日,凤泉法院司法技术部门接到申请后,经过联系协商,安排双方当事人于5月23日到法院共同选择鉴定机构。但申请人李某因故由外地返新,按照疫情防控要求5月23日无法到法院。技术科干警李燕龙得知后,立即将情况向被申请人进行了通报,并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指导双方通过微信建群的方式进行视频交流,最终严格按照程序选定了鉴定机构,体现了公平公正和高效。

   “提高案件质效不仅仅是审判执行部门的责任,技术部门也要主动作为,疫情期间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不到位让案件延期,增加群众诉累。”凤泉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负责人师敬华在视频中向当事人介绍。

责任编辑:耿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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