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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欠款引发“对峙战” 诉前调解化风险

  发布时间:2022-04-15 18:26:39



    4月12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于某与陈某的货款纠纷,将一起具有“民转刑”风险的矛盾化解在诉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20年3月,按照约定,家住凤泉区耿黄镇杨九屯村于某向大块镇西招民村的陈某供应水泥、石子等建筑材料,陈某却未及时支付货款。期间,经于某多次催要,陈某仅支付600元,剩余7610元一直拖欠未还。2022年4月11日,于某向凤泉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员胡国建接到案件后,立即通知双方到法院协商解决。陈某未到场但委托侯某出面解决,于某认为陈某毫无还款诚意,情绪顿时失控,遂电话通知自己的几名亲属等在法院门外,称只要当天没还钱就不让侯某离开。侯某见状也打电话准备叫朋友来“助威”,一时间双方剑拔弩张。为防止演变为“民转刑”案件,胡国建当场制止侯某,然后来到法院门外,耐心作于某和其亲属的工作,释明这只是一桩简单的民事纠纷,如果冲动闹事,很可能会发展为非法拘禁或聚众斗殴,要承担刑事责任,显然得不偿失。

    混乱的场面逐渐安静下来,得知于某之所以情绪失控,是因为儿子正在医院治疗,急需用钱。胡国建劝说于某,事情既然到法院,就要依法解决,不能感情用事,让合法的事再变成违法。看到于某的情绪有所缓解,胡国建继续组织双方沟通协商,最终侯某同意2日内先代陈某还款3000元,余款保证在6月10日前全部结清。

    至此,案件得以调解结案,“民转刑”风险也彻底消除。

责任编辑:耿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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