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结束后,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执行款物集中清理情况,并发布了3起典型案例。凤泉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长赵子如等出席发布会。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等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赵子如介绍,凤泉法院认真开展执行款物集中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对所有执行案款进行“拉网式”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坚持“当下清”和“长久治”相结合,持续完善执行案款管理机制。截至目前该院共清理执行案款3032.2万元,所有超期执行案款已清理完毕。
下步工作中,凤泉法院将聚焦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和新需求,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上,凤泉法院发布了3起典型执行案例。
案例一:高效执行护航企业发展
【基本案情】2018年3月30日,新乡市双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一份,约定由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新乡市双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环保设备制作、设计、安装、调试等工作。后因设备调试期间发生纠纷,双方诉至法院。2021年6月24日,经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新乡市双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工程款损失、维修费、材料费等共计244余万元。2021年11月10日,经新乡市双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网络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成功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244余万元,确保案件顺利执行。
【典型意义】凤泉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优势,仅用了一天的时间便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既节约办案资源,提高了执行效率,也为企业集中精力进行灾后重建提供了保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例二:线上线下同发力一周执行到位
【基本案情】新乡金灯水泥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商品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调解,2021年3月17日,双方达成协议,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偿还新乡金灯水泥有限公司货款本金138万余元及利息。调解生效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协议履行。2021年11月5日,新乡金灯水泥有限公司向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90余万元。考虑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执行员未继续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而是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促进案件实际执行到位。2021年11月11日,双方私下结清。该案不到一周时间,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凤泉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在推进信息化利用网络查控系统破解查找财产难的同时,坚持运用传统的法治教育方法,让被执行人思想“破防”,以保障案件的成功执结,有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铁腕执行匡正社会风气
【基本案情】刘某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曾教过自己的老师刘某借款,却未按约还款。2021年2月1日,刘某将刘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某偿还刘某本金及利息共计58万余元。2021年9月1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期间,年近80的刘某患病住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刘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刘某某未按规定到法院也未报告财产。通过网络查控,法院冻结刘某某名下银行存款6万余元。经多次做工作刘某某仍拒不还款,2021年11月5日,法院依法对刘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典型意义】该案特殊之处在于申请人为退休教师,且年老患病医疗费负担较重。凤泉法院将其作为涉民生案高度重视,优先执行,用足强制措施,穷尽执行手段,切实维护教师利益,用铁腕执行弘扬正气,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