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院,为了帮俺大伙儿要回工钱,加班加点连饭都没顾上吃,辛苦了!”2021年8月12日下午,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法官和调解员联手调解7个小时,使30名农民工讨薪案件成功调解,家住辉县市赵固乡小寺村的申某激动地表示感谢。
郝某、宋某、靳某合伙承包凤泉区一厂房。2021年3月至5月期间,三人先后雇用申某、文某等30名农民工进行厂房的钢结构安装。工程结束后,郝某三人以经营不善没钱为由,只支付了申某等人部分报酬,仍欠共计21万余元的工资经多次催要无果。2021年7月,无助的申某率先向凤泉法院司法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调解员姚亚萍接到案件后,多次通知郝某、宋某、靳某,但三人均以合伙帐目不清拒绝调解。在此期间,调解中心又接到以文某为代表的其余29名农民工的申请。
8月9日,案件调解不成,申某与郝某、宋某、靳某的劳务合同纠纷转入诉讼渠道。立案庭庭长张杰了解到案件背景,确定“调解一案、化解一批纠纷”的工作思路后,和姚亚萍、胡国建、何长丽三名调解员进行了沟通,商定了方案,便共同着手开展工作。张杰首先向郝某、宋某、靳某三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告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将会采取的强制措施、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迫于压力,三人均承诺按时到庭参加调解。
8月12日上午9时,郝某、宋某、靳某和申某等十几名农民工均按时赶到法院。姚亚萍和农民工代表一起,对30名农民工的身份逐一进行核对、确定所欠工资数额并登记造册。在张杰庭长的指导下,三名调解员组成团队分头进行调解,促使郝某、宋某、靳某三人同意按照入股份额比例分别承担偿还责任,并明确了各自所应偿还的人员和数额。趁热打铁,调解员组织双方进一步协商工资支付时间,直至全部达成共识。顾不上吃午饭,法官和调解员抓紧制作调解协议,直到最后一名农民工拿到调解协议满意离开,已是当天下午4点多。
凤泉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便捷、高效的作用,为群众化解“急难愁盼”节省出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确保他们集中精力搞好生产和工作,更加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