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作有不足之处,今后一定会改进,让业主更满意!”
“赌气不交物业费不如依法维权,这场官司对我来说就是堂法律课。”
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相继履行了判决义务,“发表”了判后感言。
因楼上未售出房屋水管破裂漏水,致使楼下业主李某的房屋遭浸泡,李某向物业公司反映后,物业公司未及时进行处理,造成李某损失,双方发生纠纷。先是李某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起诉物业公司,其诉求得到法院支持。但因其拒绝交纳拖欠两年多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又将李某起诉。在处理这两起案件中,该院民事法官向双方做了大量的释法明理工作,并依法从简从快作出判决,最终起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近年来,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冲突屡见不鲜,辖区内引发诉讼案件的数量也逐渐增多,依法妥善化解,弘扬契约精神,为居民营造和谐安定的居住环境,成为当前凤泉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通过“送法六进”活动,凤泉法院组织法官走进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向业主宣讲享有物业服务、交纳物业费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并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了广大业主的法律认知。向物业公司着重宣讲对小区维护、保安、清洁等方面的义务和职责,并向涉诉物业公司提出加强管理、规范服务的整改建议,引导物业、业主双方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从源头上避免纠纷的发生。
该院还建立了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诉前调解机制。线上依托调解平台,积极引导不方便来院的当事人,通过网上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线下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中心的功能,由专职调解员采取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进一步减轻群众诉累。
鉴于该类诉讼案件多法律关系简单、涉案数额较小,凤泉法院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审理,坚持“调解优先”,充分释明法律,促使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理解和互信,减少矛盾和争议,并因案施策,力争快审快结,提高自动履行率,实现案结事了,切实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让百姓安居,让社会和谐。